根据安徽省国资委、省委宣传部、省财政厅、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2023年安徽省国有企业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》(皖国资明电[2023]16号)精神,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见习工作,现将2023年亳州市国有企业公开招募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募对象
2023年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离校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和16-24岁失业青年。
报名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四)未进行工商注册登记;
(五)无劳动用工备案;
(六)未进行社保缴费;
(七)首次申请就业见习;
(八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(九)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见习岗位和见习时间
见习期限为3-12个月,由各单位根据见习人员需求和岗位要求,双方协商确定。
《2023年亳州市国有企业就业见习岗位表》。(附件2)
三、见习待遇
见习期间,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,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四、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
1、报名方式: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请直接与各用人单位联系(联系电话见附件2)。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须真实有效,凡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名或见习资格。每人限报1个见习岗位。
2、报名时间:自发布之日起至7月14日17:30截止,逾期不再受理。
五、岗位匹配
报名结束后,见习单位根据见习岗位需求情况,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自主进行人岗匹配。在相同的条件下,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,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、残疾人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城乡低保家庭、就业困难人员家庭青年毕业生。
六、组织上岗
见习人员资格确认后,亳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在亳州公共招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由见习单位及时通知见习人员报到。上岗前,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《亳州市就业见习协议书》,由各单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七、见习管理
见习单位负责见习人员的见习指导、日常管理等工作。日常管理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皖人社发[2017]54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对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、不服从单位管理的见习人员,见习单位可以终止或提前解除见习协议。
见习期间,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。见习期满,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提出考核意见,并出具见习证明。
联系电话:
市人社局0558-5132265
市国资委0558-5110397
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亳州市国资委
2023年6月26日
附件1:亳州市就业见习申请表.docx
附件2:(亳州市)2023年安徽省国有企业就业见习岗位表.xls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来源链接:
http://www.bzggzp.com/cms/web/09nje5gp/ff8080818842dc1101892fb6ff4e194d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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